李蘭,女,漢族,生于1977年11月,中共黨員,1999年7月參加工作,現(xiàn)為天水市甘谷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、四級高級法官。
她在民商事審判、審判管理方面作出了突出貢獻。是天水中院審判崗位連續(xù)三年調撤率最高的法官,近三年所辦理的324件案件無一起上訪纏訴。在擔任天水中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期間,審判管理辦公室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“全國法院先進集體”、2019年被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“全省法院先進集體”,連續(xù)兩年榮立集體三等功,審判管理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“全國審判管理優(yōu)秀業(yè)務單位” 。
其個人2016年被選為天水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,2017年被選為甘肅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,2018年被選為省第十四次婦女代表大會代表。2022年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“雙百政法英模”,2021年被甘肅省委評為甘肅省優(yōu)秀共產(chǎn)黨員,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“ 全國法院先進個人”,2014年被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“全省法院辦案標兵”,榮記個人三等功兩次,被天水市團市委評為“青年崗位能手”,被天水市婦聯(lián)評為“三八紅旗手”。